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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2章 建设问题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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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解决了,但对于城市一般居民的房子建起来了又该怎么分,哪些先分哪些后分,又分给哪些群体,这可能会造成社会矛盾。”

总理点了点头,认可的说道:“确实是个问题,我看商品房可以卖,不过考虑到当前的社会阵营影响,或可换一个方式,不叫房产买卖,改成房屋产权承租制。”

“这又是一个什么说法?”主席不解的问道。

总理回道:“就是换一个说词,将原本的房屋销售改成承租,但其产权不变,这样—来就避免了同阵营国家抨击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。”

刘主席笑了起来,赞叹道:“这个办法好!到时房屋销售合同改成承租合同,产权证改成承租权证,等将来条件合适了,再出个条令条例承认其具有商品房同等产权就行了。”

主席听完也笑了,点头道:“我看可行,再琢磨细化一下,推出具体的措施,就按蒽来的办法处理。”

这是没办法的是,整个社会主义阵营,没有一个国家搞商品房的,我国第一个搞,到时被人骂走修正主义道路,那是真的百口莫辩,所以这事确实得换个办法来。

至于全民分房子,可算了吧,从新中国成立那一天起,除了工人阶级和干部阶层,从城市到农村老百姓谁家分到房子了?农村自建房政府也没有补贴一毛钱啊,说好的全民所有制呢,实际上利润几乎都投到了城市。

所以,如果将这些事情扒开来看,所谓的绝对平均主义其实也是不平均的,绝对平均贫困是一定的,但是富裕的平均则根本不绝对,城乡差别更是悬殊,因此这个时代,用‘绝对贫穷平均主义’来形容比较符合实际。

城市富裕群体富裕得绝对平均,农村里贫穷的群体则贫穷得绝对平均,这是一个现实,更是一个事实。

当年梁漱溟与伟大领袖争得面红耳赤不就是这个原因么,梁认为按伟大领袖那搞法,就是将农村给放弃了,而伟大领袖则认为他懂个屁,没有城市消费人群,发展起来的工业品谁来买,所以集中资源先发展城市则发展农村。

两个人谁对谁错?其实谁都没错。伟大领袖发展城市,提高城镇化率,这是现实需要,从长远看也没毛病,而梁漱溟只看到了长远发展后的城乡差异,没有结合当时的国家实际发展需要,在他看来,要么一起穷,要么一起富,有些教条了。

当然,伟大领袖也玩脱了,提高城镇化率无论短期长期都没错,可是工业发展得太过迅速,而资源又主要集中到了城市,片面的追求发展,而不讲分配的合理性,最后企业越建越多,消费市场却没有做起来,低层次发展出来的工业,成为了国家转型的巨大包袱。

改开后,国企倒闭潮来了,当时国内近三十年没有任何私营经济的发展,使得私营经济发展的起步极为困难,而大量的国企又成为了包袱,最后就出现了国有资产贱卖的情况,其实国家当时就是用这种方式,将一些落后的国有资产(比如企业)给了个人,让他们有发展私营企业的起步资源。

当下时空,这个情况会不会还发生?就当前的体制状况来说,仍然会发生,谁也阻止不了。

区别就是由于私营经济早在一九六一年就已经全面开始,到时这些落后的国有企业大概会被一部分富起来的私营企业主收购,而另一部分比如规模较大又难以转型的企业,就只能让它倒闭,然后烂在那里,同样谁也阻止不了。

这时一旁的方叶举起了手,主席示意他讲话,他这才说道:“我也认为三年建五百万套房子太急了,而且这也不只是建房子的问题,要综合考虑整个城市的建设、管理以及未来城市发展的问题,这其中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,我国需要学习的地方还太多了。”

“比如城市未来哪些是工业用地,哪些是商业用地?房子要建多高?建高了电梯技术的问题如何解决,如何管理?高层建筑使用寿命到限后如何处理?诸如此类都要解决。”方叶又补充道:“如果我没记错,全国电梯企业好像不到10家,历史上一直到1979年,全国安装电梯才一万部。”

“你是如何看的?”总理问道。

方叶回道:“客观的说,就我国现下城建规划水平,还难以支撑现代化城市的规划能力,目前可以向欧洲国家学习,像荷兰、英国、法国这些国家都还不错,其中荷兰做得最好,将来中美关系缓和了再向美国学习,当然日本也可以学,谁好就学谁的。”

总理又问:“改革开放后,我国学习的是哪国?”“没有具体的哪国,而是学习西方的现代理论,在一些城市进行实践,许多城市的地标建筑也长期由外国人设计参加管理建设。”方叶继续说道:“我国的城市规划,一直被长期诟病,一度城市布局不清,功能区不清,定位不清等等问题特别多。”

“改开后的长期发展过程之中,因为缺乏规划和资金这两个主要问题,导致城市建设得十分随意,哪里有地就往哪里建,东插―栋建筑西插―栋建筑,今天建这里,明天建那里。”

“这里面有几个特别出名的反例,比如武汉、洛阳、岳阳三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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