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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0 影视圈现状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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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办法的事,现在国内的分账比例模式已经算好的了,1995年之前,在每100元的票房中,首先要上缴5元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以及33元的营业税,剩余部分再由制片方和影院双方按35和65的比例分账,直到2006年,制片方的话语权逐渐增加,开始和院线重新商讨票房分账的规则,制片方的票房分账比例才被提高到了42。”

&esp;&esp;欧阳云天如数家珍般侃侃而谈:“2011年,国家为了大力推动影视业的发展,相关部门发布文件,规定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;影院一般不超过50,才算是给制片公司留了条活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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